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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10年。注冊商標有效期滿后需要繼續使用的,應當在期滿前的6個月內申請續展注冊。在此期間未能提出申請的,還有6個月的寬展期。寬展期內仍未提出申請的,期滿后商標局將予以注銷。(2014.05.01實施新的商標法,注冊商標可以在期滿前12個月申請續展) 1、委托在商標局備案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。(例如:寧波協眾知識產權服務有限公司) 2、申請人直接到位于北京市的中國商標局大廳辦理 1、申請人經蓋章或者簽字確認的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; 2、委托代理的提交《代理委托書》; 3、個人身份證簽字(個人申請時); 4、申請文件為外文的,還應提供經翻譯機構或代理機構簽章確認的中文譯本; |